半月谈:消除“农管”谣言背后的隐忧《半月谈》评论员杨静

日期:2023-05-12 11:49:21 / 人气:128


最近,“农业经营”这个词被推到了舆论的前台。在网络上,有很多讨论和争议。
所谓的“农业管理”,其实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农业领域的执法监管一直是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这支队伍存在已久,在打击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仅2020年至2022年,全国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共查处违法案件30余万起,挽回经济损失14.96亿元。
目前,在一些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存在很多分散执法的情况,影响了执法效果。为此,农业农村部已责成地方整合原分散在地方农业农村部门的事业单位和下属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组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违法行为。
可见,建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的设计是好的,其目的是整合执法力量,打击涉农违法行为,保护农民权益。
然而,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被冠之以“农管”时,却出现了误解和争议。
舆论争议的背后,也有大家的担忧。
担忧一:“农管”管辖范围一刀切,影响农民正常生产生活。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区域性强、差异性突出,其复杂性决定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不可能简单统一。虽然网上的“房前屋后不准种地”、“农民不准养鸡养鸭”不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范围内,但大家还是担心,以后“农管”会伸手管不该管的事,让农民失去发展自主权,影响农村发展活力。
担忧二:“农管”执法过度,权力寻租。网上有人将“农管”与“城管”并列,认为“农管”可能导致执法粗暴,损害农民利益。比如春播期间,有人以执法为名,让农资店只卖他们联系的某个厂家的种子。
当然,在种种担忧的背后,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对“农业经营”的曲解和误读。对此,有关部门应予以重视,了解社情民意,了解群众背后的关切,采取各种措施,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要严格明确责任,划定执法边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规范执法程序,约束执法行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误解,让农民清楚地知道执法的具体内容。
——努力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在农村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有其特殊性。要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执法培训演练,强化执法服务,提高执法效率。
——强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能力,为农民提供各种急需的服务和指导,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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